嫁到台灣的越南新娘,才剛生下孩子就得知老公外遇,絲毫不加掩飾的小三直接傳親密照片示威,無助的新住民老婆在國華徵信幫助下完成捉姦,在衡量委託人的經濟能力下,雖然收費低廉,辦案人員卻覺值得,助人,也是功德一件。
記者黃天/報導
許多民眾遇到困難,不管是婚姻外遇或是要尋人,自己無法解決時,第一時間都會想向徵信業者求助,但卻又往往舉棋不定,錯失第一良機。原因何在呢?就是一般社會大眾對徵信業者都存在有錯誤的印象,認為一定會獅子大開口,索取高額報酬。
其實,徵信業者收費並沒有公定的價格,有時候碰到手頭上不方便的客戶,徵信業者也會盡力幫忙。國華徵信專員顏志強就說:「即使客戶只出得起1萬元,我們也會接!」
● 小三打電話嗆聲還傳親密照示威
有一天,顏志強在辦公室值班,突然進來1位長相清秀的女子,年約30歲左右。一開口,顏志強聽口音就知道肯定是新住民,果不其然,經過詢問,她自稱阮氏,是越南新娘,嫁到台灣還不滿2年,才剛生完孩子沒多久。
聽她這麼一說,似乎嫁來台灣的婚姻生活過得不錯,顏志強不解,她是遇上什麼困難,怎麼會找上門來?更覺得好奇地是,才嫁來台灣1年多的越南新娘,又怎麼會知道有國華徵信?
周氏(化名)表示,她平常是在正常的小吃店幫忙,老公則是在一家五金工廠上班,夫妻倆努力打拼,日子倒也還過得去。去年,周氏生了個小孩,兩人都很高興,老公還說過為了剛出生的小寶貝,要趁自己還年輕,多賺一點錢,讓老婆和小孩過好日子。周氏聽了也很安慰,千里迢迢從越南嫁到台灣來,總算沒有嫁錯人。
但前一陣子,周氏開始接到莫名的騷擾電話,對方先是打來電話卻又不說話,一天打了十多通;她跟老公講,他不以為意,只說可能是打錯電話,叫她不用理會。
但是,「打錯的電話」還是不分日夜地來騷擾,而且,對方改成傳簡訊,不僅傳來文字,更是附上照片。周氏一看,驚訝之餘,也忍不住流下眼淚。原來,儘管傳來的文字,有些是她看不懂,但照片上的人,她再熟悉也不過,就是她老公!只見她老公和一個女人互相摟抱,坐在床邊,而且老公還裸露著上半身,那個女人則是只穿內衣而已,很明顯地,照片是在兩人剛「辦事完畢」後自拍。
● 求助同事介紹國華徵信捉姦反擊
接下來的日子,對周氏而言,簡直度日如年。因為小三每隔幾天就傳文字和照片給她,這種精神折磨,讓她想到就以淚洗面。她質問老公,究竟小三是誰?他們在一起多久了?老公也不理她,照樣幾乎每天晚上跑去找小三,讓她不知如何是好。
本來想到自己在台灣隻身一人,無依無靠,小孩又才剛生下來,凡事先隱忍再說。但小三卻咄咄逼人,開始打電話來對她嗆聲,不斷說些「妳老公不愛妳了」、「妳老公要跟妳離婚」的話語,令她痛苦不已。
周氏的同事看她每天悶悶不樂,問她發生什麼事?她才哭著把老公有小三的事情給說了出來。同事聽了為她打抱不平,大家紛紛幫她出主意,最後有人就說,找徵信業者去捉姦,給他們一個教訓,同事還說她坐公車,常常看到車廂有國華徵信的廣告,不如就去求助國華徵信。
顏志強聽了周氏的故事之後,也為她感到難過,當下就決定幫她討回公道。而且,他認為這個案子的困難度並不高,不用花太多人力、物力,所以,他開價12萬元。周氏認為價錢公道,但她突然冒出一句話來:「我身上沒有什麼錢,可不可以讓我分期付款,每個月付1萬元?」
周氏無奈地說,她在小吃店上班,每個月只有1、2萬塊的收入,以前老公會給她錢,但自從他和小三的事情曝光之後,他也不給家用了,根本是棄家不顧。周氏自己賺的錢,要拿來養家還要照顧剛出生的小孩,負擔實在很大。現在又要拿12萬元出來捉姦,她實在沒有這個能力,但不捉姦又嚥不下這口氣,只能拜託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來付這筆費用。
● 一周通姦一次專找便宜旅社辦事
聽了周氏的遭遇,顏志強覺得同情,當下並沒有想太多,一口就答應下來。只收先了1萬元的「訂金」,就準備要去跟監捉姦了。
他表示,由於周氏的老公是騎摩托車上班,為了跟監順利,基本上也是騎摩托車跟監。跟監了1個星期,顏志強察覺,周氏的老公的生活作息,其實是有「模式可循」。
「他家住在蘆洲,上班地點是在林口,小三則住在延平北路,看起來年紀跟周氏差不多。他每天下班之後,都會先回家洗個澡,之後就再去小三家。只不過,我們發現,他星期一到星期五去小三家,都只是坐坐聊天而已,不會待很久,算算時間,根本來不及『辦事』。後來我們才知道,原來小三是跟父母親住在一起,不方便留一位有婦之夫在家,所以,他們都是利用星期六或星期日的時間,跑去外面找旅社開房間。」
經過幾次跟監,顏志強發覺,周氏的老公和小三要去開房間時,都是他先去接小三,然後在自己家和小三家的途中,固定找一家旅社。他說,「不是很高級的飯店或是汽車旅館,就是一般普通的旅社,休息的費用只要花幾百塊那種。」
因為周氏的老公跟小三1個星期才開1次房間,跟到第二次之後,顏志強就問阮氏要不要採取「行動」?周氏不想再拖延了,就決定捉姦,顏志強遂帶著大隊人馬攻堅捉姦。
● 鑑識人員捉姦現場採證難得一見
周氏在第一時間跟著顏志強等人進到房間內捉姦,只見老公和小三裹著棉被躺在床上睡覺,調查員把棉被扯開時,2人還是光溜著身子,沒穿衣服。最讓周氏不能接受的是,調查員忙著扯開棉被要拍照存證,老公竟然還在跟調查員搶棉被,一直要用棉被包住小三,就怕她「春光外洩」!最後小三沒得遮了,只能趕緊跑進浴室躲了起來。
就在調查員一路蒐證之際,現場除了有警察之外,連鑑識人員都趕來蒐證,讓顏志強大感意外。他解釋,通常,只有碰到重大刑案發生時,鑑識人員才會出現蒐證,這裡只是小小的捉姦現場而已,鑑識人員卻跑來了,著實有點令人不解。他幹這行幹了10多年了,加上這次,也才是第二次碰上鑑識人員,之前從來沒看過、也沒聽說有鑑識人員會出現在捉姦現場「蒐證」。
周氏氣極了小三,本來堅持要提告,後來小三一直求情,還願意給付15萬元的賠償金,她才勉強同意和解。
顏志強則說,當初說好要收12萬元,周氏先付1萬元,餘款尚有11萬元。她拿到15萬元的賠償金,拿四成出來當獎金,也就是6萬元,如此一來,顏志強應該再拿17萬元才對,但最後他卻只拿10萬元而已,前後加起來也是實拿11萬元,連當初講好的12萬元酬勞都不夠。顏志強笑著說,儘管最後還是少拿1萬元,像是做白工,但人生就是如此,救人、助人,這些成就不是可以拿錢來比擬的。
專案經理 / 顏志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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