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4歲曾姓女子與大他4歲的林姓已婚男子發生婚外情,每2周就到摩鐵幽會,林男去年5月與妻子簽字離婚後,4天後才向髮妻坦承:「我有小三!」妻子怒告2人妨害家庭,因林男手機有2人親密合照和曖昧對話,行事曆更記載歡愛時間地點,桃檢將2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
林男2007年12月和冷女結婚,卻發生「七年之癢」,2014年結識在不同公司擔任嬰幼兒產品業務的曾女,2人發生婚外情,到去年2月間以每2周1次的頻率上摩鐵幽會,不但上遍全桃園市各區的汽車旅館,還遠赴烏來洗溫泉,甚至在停車場搞車震,全被林男記錄在手機小月曆軟體中。
林男去年5月6日和妻子協議離婚,沒想到小三扶正後2人就鬧翻,林男想挽回結縭快8年的髮妻,離婚才短短4天就向冷女坦承離婚的主因是外遇,冷女憤而提告。
曾女坦承知道林男已婚,冷女也出示林男手機和曾女的親密合照,以及通訊軟體Line中的曖昧對話,輔以手機小月曆的性愛次數和時間地點,全都成為通姦鐵證,桃園地檢署依通姦罪嫌將林男和曾女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
轉載來源:中國時報 蔡依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