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姦罪應否除罪?法務部所做民調顯示,八成五受訪者反對廢除通姦罪,多數民眾認為配偶不應享有性自由,維持通姦罪才能穩固一夫一妻制度,保障家庭制度和善良風俗。
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說,民調顯示多數人反對通姦除罪化;不過婦團多半主張廢除通姦罪,認為有民法可求償處理,且通姦入罪並不能挽回另一方對婚姻的忠誠。至於法務部刑法研修小組與學者專家日前討論時,意見分歧,未達共識。
法務部委託民調公司所做電訪結果,八十二.二%受訪者不贊成廢除通姦罪,贊成者十六.八%;如從廢除通姦罪的國際趨勢判斷,八十四.五%反對順應潮流廢除通姦罪,贊成者十四.三%。
對於婚外性行為應否以刑責處罰,八十五%贊成處罰通姦,十三.三%認為無罪;至於通姦是否違反一夫一妻制或只是道德問題,八十四.三%仍認為應處罰,反對者僅十四.七%。
律師黃文明指出,由於我國離婚率居高不下,應該對元配權益有多一層的保障,他個人傾向在配套措施不是很充足前,暫時不要除罪化。前新北地檢署檢察官、律師葉志飛說,通姦罪存在仍具有一定維繫家庭的功用。
贊成者:世界潮流 反對者:維繫家庭
前台北地院刑庭審判長、律師吳孟良說,廢除通姦罪是世界潮流,通姦只是男女關在房間裡的事,通常不影響公益,也不會對配偶以外的人造成損害,只要法律能維持民事賠償的規定即可。
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說,將通姦入罪,大都不能挽回對方對婚姻的忠誠,反而不少女性在訴訟過程耗費許多精神和時間,最大獲利者往往是徵信社。
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也指出,婚姻的立約根基於情感,當另一半情感生變或背叛,將對方入監,對女性未必有幫助,很多女性擔心通姦除罪化後無法獲得公平正義,其實通姦若不以刑法解決,也還有民法向對方求償,反而在實際層面上對另一半較有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