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名水彩畫大師鄭姓男子,雖然已婚,不過,二年前開始和六十歲劉姓婦人發生性關係,鄭姓畫家還以每個月二萬五千元包養婦人,雖然畫家的妻子得知消息後,提出通姦告訴,不過,高院審理認為,劉姓婦人從頭到尾被隱瞞,也不知畫家已婚,因此,判決婦人無罪。
水彩畫大師鄭姓男子,已經70多歲,曾經當了30年的老師,退休之後才轉任專業畫家,他是在二年前的九月間認識60多歲的劉姓婦人,兩人第一次見面就用一千元進行性交易,之後在劉姓婦人的要求之下,畫家就以每個月二萬五千元,開了30萬元支票預付一年的包養費,並多次發生性行為,直到去年六月,畫家的妻子發現丈夫手機裡有其他女子的裸照,抓姦之後才確認鄭姓畫家的婚外情,憤而控告劉姓婦人通姦。
雖然檢方對劉姓婦人提起公訴,一審卻判決婦人無罪,全案經過高等法院審理,合議庭認為,婦人從頭到尾都被畫家隱瞞,也不知畫家已婚,因此,也判決婦人無罪,全案就此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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