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姓男子與妻子分居後,開始與羅女交往,許男還買了一棟房子金 屋藏嬌;日前,許妻至新居找兒子,赫見羅女在屋內,雙方一言不合發生肢體衝突,許妻不敵,躲進兒子房內報警,羅女則在房外嗆聲:「妳不要出來,我手上有刀。」事後許妻控告羅女傷害、恐嚇,同時告許男與羅女妨害家庭。
台北地檢署調查後,昨以傷害、恐嚇罪嫌起訴羅女,至於妨害家庭部分,羅女聲稱當初許男強調已和元配離異,她向許男要求看身分證,許男卻以購買房子,身分證在代書那為由未交付,案發那天是第一次看見許妻,許妻也稱當天是第一次看見羅女,檢察官認定罪嫌不足,處分不起訴。
2015-12-31 自由時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