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02月16日 【吳珮如╱台北報導】
桃園已婚陳姓女子,少女時代曾與林姓國小男同學苦戀後分手,時隔二十多年後,兩人在同學會上重逢舊情復燃,相約到摩鐵過夜,陳女丈夫和徵信社業者進房捉姦時,還和林男發生垃圾桶爭奪戰,最後因垃圾桶內找到的衛生紙,驗出兩人混合體液的DNA,士林地院依通姦罪判陳女三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。林男另案偵辦中。
據悉,四十多歲的陳女身材嬌小,少女時代曾與體形高壯的林男(約四十多歲)相戀,因陳女家人認為林男家境不富裕,兩人被迫分手,陳女負笈國外念書,之後結婚生子,近年因夫妻感情失和,正打離婚官司。目前單身的林男,過去雖不斷探詢陳女音訊,卻四處碰壁。時隔二十多年後,兩人才在二○一四年的同學會上見。
夫偕徵信業者蒐證
判決指,陳女和林男重逢後,常約見面談心,二○一四年十月間,兩人到台北淡水河畔散心,當晚共赴摩鐵過夜。不料陳夫早懷疑妻子出軌,凌晨時與徵信社業者假稱客房服務,趁機闖入房間蒐證。
男辯打手槍沒嘿咻
林男見狀,第一時間急忙護住房間內的垃圾桶,並拿起裝有衛生紙的垃圾袋,阻止蒐證,徵信社業者也出手搶垃圾袋,雙方一陣拉扯直到警方到場制止,將袋內衛生紙送驗。
陳女到案否認和林男嘿咻,辯稱因月經來潮,身體不適才到摩鐵過夜;林男則證稱,陳女睡著後,自己因慾火難耐在床邊打手槍,並用衛生紙擦拭後丟棄,因擔心遭誣陷,才會和對方爭搶垃圾。
但法官認為,垃圾桶內的衛生紙上,不但驗到陳女經血和林男精液,而且檢體完全重疊,明顯是性交後擦拭下體而沾染,因此不採信兩人說詞,依通姦罪判陳女三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。
林男原被檢方認定不知陳女已婚,獲不起訴處分,因陳夫不服聲請再議,全案仍另案偵辦中。陳女律師昨表示,收到判決後再回應。林男和陳夫昨均聯繫不上,不知其回應。
關心伴侶交友狀況
兩性作家江映瑤指出,有些人會把沒有結局的感情視為人生的遺憾,甚至在重逢的時候,產生想要完成年輕時目標的心態,因此舊情容易復燃。建議民眾應多了解伴侶的愛情史,以及與舊情人分手的原因,適時提醒對方自己的優點,並關心對方交友狀況,杜絕另一半的舊情人現身奪愛。
老同學通姦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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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