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林姓人妻懷疑陳姓丈夫與小三黃女有染,趁老公與小三開房間時報警,敲了3分鐘才有人開門。進入房間後,驚見床單凌亂、小三衣衫不整、床單上有血跡,電視還定格在A片選單上。
妻子提訴離婚外,還提出民事求償,出庭時指控丈夫婚前就曾劈腿,婚後仍不悔改。2012年年初,她從丈夫的手機內發現曖昧簡訊:「親愛的,我回飯店了」,她回撥對方竟自稱是丈夫的女友。丈夫也還曾被拍到光天化日之下,與不明女子在停車場內搞車震。 雖然她沒有抓姦在床的鐵證,但法官認定陳男偷情,判賠4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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